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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3 节 阴婚改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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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岁那年,我被人斩断了双腿,抬上花轿。任府要让我给大我二十岁的任府小姐配「阴婚」。此后十年,我都被锁在任府内院,做她的丈夫。任小姐勾着我的下巴问:「你爱我吗?」我笑得发狂:「爱,爱到想剥了你的皮!掘了你的坟!」1有些人天生命里五弊三缺,会克死全家。江湖术士中流传一个方子:将这人藏在棺材里七天,再用未破身的童子配一场阴婚。等七天过后,从棺材里...

十二岁那年,我被人斩断了双腿,抬上花轿。

任府要让我给大我二十岁的任府小姐配「阴婚」。

此后十年,我都被锁在任府内院,做她的丈夫。

任小姐勾着我的下巴问:

「你爱我吗?」

我笑得发狂:

「爱,爱到想剥了你的皮!掘了你的坟!」

1

有些人天生命里五弊三缺,会克死全家。

江湖术士中流传一个方子:

将这人藏在棺材里七天,再用未破身的童子配一场阴婚。

等七天过后,从棺材里出来的人就重生了,此前命格全不作数,且会大富大贵一生。

而那未破身的童子,要被圈禁一辈子。

一旦童子出了那深宅大院,就是天底下最可怕的厉鬼。

只等着家破人亡就好,全无办法可救!

这个方法被清溪镇的任老爷知道。

他女儿就是五弊三缺的命格,三岁就克死了任夫人。

如今任家大院只剩下任小姐和任老爷,阴森森一片,是清溪镇有名的鬼宅。

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,任老爷在清溪镇撒下重金,求一个童子。

只是,天底下谁愿意自己的儿子被送去配「阴婚」?

这场「阴婚」一拖就是五年。

直到天下大旱,清溪镇闹了饥荒,连卖菜人的集市也出来了。

母亲为了让我哥哥活下去,又不想我沦落为菜人,才应了任老爷。

那晚,母亲问我要不要去任家大院,以后的日子,都有肉吃。

我摇摇头,告诉母亲,我不要配「阴婚」,不要娶那个大我二十岁的女人。

母亲叹了口气,没说什么,只是让我喝一杯茶就睡了去。

等我睁眼的时候,自己的双腿已经被斩断。

我来不及痛苦,就被人用大红绸缎包裹了送上了花轿。

任老爷倒也不在乎我是不是残疾,只要是个童男子就好。

花轿被笔直送入了任府,最后放在了后宅里面的坟茔地。

坟茔地里摆着一口黑色绕金丝的棺材,任小姐就躺在其中。

棺材上开了七孔,恰好对上了北斗七星。

花轿被留在了院子中,等到夜晚,我从花轿中能看到那棺材带着点点寒光。

北斗七星的光辉落在棺材的七孔上,就算在花轿中,我也觉得阴寒无比。

我试探着叫了一声:

「任小姐?」

那棺材中全无半点声响,甚至连任小姐的呼吸声也没了,仿佛这位任小姐真的死了。

可等我闭上眼的时候,却看到任小姐站在我的面前。

她嘴角带笑,轻轻抚摸着我的脸蛋:

「倒是个俊俏的孩子,既然成了我的夫君,以后,可要好好疼我,爱我。」

我的指甲刺破我的脸颊,疼痛难忍。

之后,她把嘴靠在我的脸蛋上,轻轻舔干净我脸上的鲜血。

我猛地睁开眼睛,任小姐又从我的眼前消失了,她仍旧躺在那口棺材之中。

可是我的脸颊已经分明被划破,鲜血流出,而且脸上,还有一个唇印。

我强忍着胆怯,再一次闭上了眼睛,只是这次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
一连七天的时间,我都坐在花轿中,没人来看我,也没有人同我说话。

甚至连给我送饭的人也没有,我被饿到奄奄一息。

最后,我彻底地昏厥了过去,那时候我就想着,如果这样死了,也许不错。

起码不用留在这诡异的任府大院,否则日后,说不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......

2

我醒来的时候,任小姐就坐在的我床边。

我被打断的双腿已经被包扎好,任小姐上下打量着我,仿佛一只野兽。

只是四目相对的瞬间,任小姐的美就刻在了我的心底里。

我也是见过一些女子的,可唯有任小姐与众不同。

三十多岁的年纪正是女人最好的光景,她不是那种绝对意义上的骨感。

反而身体丰腴,走起路来左右扭动,引人垂涎。

那张脸是一种俗态的美,带着风尘女子的做派,可就是一颦一笑之间摄人心魄。

当然,更让人心驰神往的是那两条腿,丰润之余,又长又直。

配上旗袍和西洋传来的肉色丝袜,绝对配得上「人间尤物」四个字。

任小姐坐在床边,手里抱着一把琵琶。

她没看我,只是轻轻地拨弄着琵琶,口中唱着长三书寓先生中最喜欢的《无锡景》:

【我有一段情呀,唱畀(给)拉诸公听。

诸公各位静呀静静心呀,让我来唱一只无锡景呀,细细那个道道末唱畀拉诸公听。】

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任小姐唱,倒是生出了一种念头:

「这任府大院,也不是别人说的那样人间炼狱。」

正有着这样的念头,任小姐起身去桌子上取一碗猪血羹给我。

她说我在后园七天,气血亏了不少,这猪血羹可以补充些气血。

我点点头,一边喝猪血羹,一边去看任小姐。

她脖子上的丝巾倒是歪了一些,我伸出手想要帮她正过来。

却被任小姐打了一下,她有些生气,告诉我,这丝巾不能碰,那是她妈妈的遗物。

我低下头,静静地喝着猪血羹。

看我喝完猪血羹后,任小姐就转身离开了房间。

一整个下午的时间,任府多了许多的仆人,他们为我梳洗打扮。

听仆人们说,任小姐换了命,之前那五弊三缺的命格自然不作数了。

进来的仆人不会被克死,也就有人敢留在任府。

何况,这世道中,想要活命不容易,他们有不少本是要被卖去做菜人的。

如今有了任府这条出路,自然不需要再到菜市场任人宰割。

仆人们对我的态度很好,若不是我和任小姐配了「阴婚」,他们也没了活路。

仆人们为我梳洗了三次,这是任老爷吩咐的规矩。

第一次梳洗唤作洗皮,清理身上的皮囊,整个人干干净净。

第二次梳洗唤作洗骨,洗掉骨头里面的骨血血脉。

第三次梳洗唤作洗魂,将人的三魂七魄驱散,从此再来新生。

这自然是迷信的说法,不过是洗三次澡,要是能将人换了新生,岂不是谁都没有霉运了?

仆人们不敢说什么,只能照做,何况这本就是他们的工作。

等梳洗完成,我被换上了一套全新的衣服。

那衣服是上等的丝绸制成,唯一不同的是,衣服的扣子竟然是玉石制成,缝线也是纯金的。

我想过任府很有钱,却没想到,任府竟然有钱到这个地步。

不过我的印象中,这种衣服被叫作金缕玉衣,似乎有着什么特殊的说法。

只是我问起的时候,仆人们都对金缕玉衣这件事缄口不提......

3

等仆人走了,任小姐方才走进屋子来,她端坐在椅子上,仍旧把弄那张琵琶。

任小姐说,这琵琶是她最心爱的东西,小时候任老爷送她的。

她本以为自己能成为冠绝江南的名伶,可惜从小五弊三缺的命格让她成为人见人怕的怪物。

也有长三书寓的先生曾收留过她,可琵琶的曲子还没教,先生就死在房里。

后来,再也没有人教任小姐弹琵琶,她只能一个人留在这深宅大院一人弹奏。

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曲子弹得到底好不好,任老爷虽然夸赞,可自己的父亲,不作数的。

任小姐说这些的时候,目光望着不远处的桌角,没有一丝神采。

仿佛这三十年的生活,已经消磨了她的灵魂,连最后一丝人间烟火气也殆尽。

任小姐轻轻地拨弄琵琶,我没听过琵琶曲,只是觉得经她手的曲子,格外好听。

似乎三十年的人间将她躯壳掏空,她只能将自己的心声都用琵琶奏出来。

我说了句好听,任小姐的手顿了一下,琵琶也停了下来,她轻轻咬着嘴唇,迟疑下开口:

「我叫......任夕莞,过了今晚,就是你的妻子了。」

我轻轻点头,双手摸着自己已经断掉的膝盖,同样艰难地说出自己的名字:

「余莲城。」

我们默默地看着透过窗棂的夕阳余晖,有那么一刻,其实我们已经认可了自己的身份。

余莲城是任夕莞的丈夫,任夕莞是余莲城的妻子。

两个苦命人,一个像桎梏笼中的囚鸟,一个是断了腿的幼鹰。

天空无限好,可惜,那再也不是归宿了。

等夕阳的余晖从窗棂里落下去,房间陷入一片昏暗。

任夕莞的手颤了一下,琵琶被她拨动,兀自响了一下,她问:

「莲城,像我们吗?」

「什么?」

「我说,这黑漆漆的房子,像我们的归宿吗?」

我点点头,之后就始终沉默,不再想说一个字。

黑漆漆的房子,黑到了心坎里,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。

也许在那个女人的心底里,只有哥哥一个人吧,她才会砍断了我双腿,送我到任府。

我认命,也不怪任家,可心底里的难过是遮不住的。

任夕莞从椅子上站起来,将琵琶放在一边,然后蹲在我面前拉着我的手。

她没有去点洞房的花烛,而是在黑暗中,将我的手放在她的脸上。

她也把自己的手放在的脸颊上,我们感受着彼此的温度。

任夕莞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我的手上,她说:

「莲城,你会爱我的,对吧?」

我告诉任夕莞,她既是我的妻子,我自然会爱,不留余力地爱。

只是我没告诉她,她已经是我的全部了,不爱她又能爱谁呢?

任夕莞将我抱起,轻轻地放在了床上。

她轻轻地吻我,用清冷的手掌一寸一寸地触摸我的胸膛。

我也抚摸她的脸颊,然后向下,触碰到了她脖子上的丝巾。

她迟疑了一下,拉住我的手,再一次问我:

「莲城,你会爱我的,对吧?」

我轻轻地点头,任夕莞方才松开拉住我的手,任我解开那条丝巾。

而丝巾下......一条长长的缝线环绕着她的脖子……

那颗美艳的人头,是缝上去的......

4

我和任夕莞行了房,成了她真正的夫君。

初见她脖子上的缝线,我的确失了神,可诚如我所说,我没得选。

我和任夕莞是这世界上最苦命的人,不论她是人是鬼,都不重要。

在这偌大的庭院中,即便任夕莞是鬼,也只有这鬼会疼我、爱我。

我将手轻轻地放在任夕莞的胸口,肌肤细腻,可透过皮肤,却感觉不到她的心跳。

任夕莞说,在棺材里的时候,她就死了,所谓的逆天改命,不过是让她成了活死人。

她一寸一寸地拉开自己的衣服,将自己润如凝脂的肌肤露给我看。

那略显丰腴的肌肤上,除却脖子的缝线还有六处,恰似北斗七星。

我轻轻地抚摸她肌肤上的缝痕,然后嘴唇微动:

「疼吗?」

任夕莞摇摇头:

「死了的人,不知道什么是疼。」

任夕莞第三次问我:

「莲城,你会爱我吗?」

我轻轻地点头,将她抱在怀里:

「我们分不开的,命都连在了一起。

「你看,我是残废,你是鬼,倒是有些般配。」

我话语中带着自嘲,任夕莞轻轻地抚摸我的断腿,却什么也没说。

接下来的日子,我就留在院子里,任夕莞偶尔出去。

她所说任家是靠丝绸起家的,缫丝的工作只有她能做。

父亲叫她,她就去缫丝,从早上到晚上,有时是深夜。

我问她,偌大的人家,为什么就不能雇一些缫丝的工人?

任夕莞却笑了,说那种丝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。

说这些的时候,任夕莞的眼神里闪烁着泪光。

她又说,也许那就是她的命,注定是为任府一辈子缫丝。

不,也许不止一辈子,她已经死在了那口棺材里,可能永远都要留在任家,离不开。

只要任家在世一天,她就要为任家缫丝一天。

我看着任夕莞因为缫丝而被划破的手掌,心中疼痛。

只是任夕莞却不觉得如何,她也说了,死了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疼,所以无所谓。

从那天开始,任夕莞便和我分床睡,我还没起,她就早早地煮好早饭。

等我睁眼,任夕莞用在热水里浸泡过的毛巾帮我测试脸颊。

等到夜晚回来的时候,若是我已经睡了,任夕莞便帮我盖好被角。

若是我还未睡,她就帮我揉揉太阳穴,她说揉一揉睡得香。

我睡着了,她才离开。

从进了任家大院,我从未见过任老爷,他不愿意和我们见面。

几个嚼舌根的仆人说,任老爷也不许进过后院的仆人去服侍他。

于他而言,我和任夕莞只是人家的累赘,如果不是道士的谶语不许我离开,可能我已经被他丢出了任家大院。

我就在任家这样住了十年,十年的时间里,我从一个青涩少年,变得成熟。

而任夕莞却从未有过任何改变,甚至她身上的衣服也仍旧是我们结婚时候的那套喜服。

这十年的光景,也让我们渐渐地走到了对方的心里去。

十年前的我,是因为无处可去,不得不爱上任夕莞。

而十年后的我,却因为这朝夕相伴,而真正爱上了任夕莞。

只是,十年后,任家却迎来了大变故。

那也是我十年中第二次见到任老爷,第一次是在婚礼前夕。

而任老爷,已经从垂垂老矣变得神采奕奕,像极了一个不惑之年的中年人......

5

任夕莞挡在后院的院门之前,我在房间内只能听到他们的谈话声。

任老爷似乎做出了某些决定,而任夕莞在极力地反对。

我隐约听到的是:

「爹,念在我们的父女情分上,你就放过莲城吧。

「我既已嫁做人妇,总要护他周全。

「况且这许多年,任家的兴盛都是拜他所赐。

「兴盛十年,已经是天大的福分,何必再强求呢?」

任老爷并不在乎任夕莞的情分,只是一把推开了任夕莞,转身走进了内院。

任老爷说我这许多年来住在任家,那是天大的情分。

如今世道不好,任家也渐渐衰败,我自然要为任家做些什么事情。

我默默地看着任老爷,一个字也没说,静静地等着任老爷说下去。

我也明白,能让任夕莞如此激动,任老爷一定要对我不利。

果然,任老爷喝了一口茶水,才缓缓地开口。

他说当年帮任夕莞假死重活的道士说,任家没有多少的气运了。

等到任家败了,所有人都要流落街头,下半生凄惨落魄。

任老爷说,如果我能为任家付出一点点,将来任家对我感激不尽。

只是他没有说要付出什么。

我没有说话,而是默默地看着任老爷。

其实他就算真的做了什么,我也反抗不了。

当年母亲砍断我双腿的时候,就是在茶里放了迷药,连问也没问我。

如今已经是残疾的我,自然对任老爷造不成什么威胁。

可接下来,任老爷却将房门关了起来,然后问了一句:

「你爱我女儿吗?」

这句话问到了我的心坎儿里,我点点头。

任老爷说,任夕莞逆天改命就是犯了大忌,任家没有破败,靠着气运还能让任夕莞活下去。

他说我不是在救任家,而是救自己的老婆,救任夕莞。

我望着在门外的任夕莞,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。

十年的时间里,任夕莞纵然已经不是人了,可却对我无微不至。

若是为了任家,也许我会有几分怨气,可为了任夕莞,我自然没什么怨言。

尤其是想到每次变天,我被斩断的双腿都会疼痛难忍。

任夕莞就抱着我的断腿,一点点揉搓,让我舒筋活血。

甚至一揉就是一整夜,等我睡醒了,才发现她将我的断腿放在腿上,靠在床尾睡着。

见我爽快地答应,任老爷开心地离开了后院,而任夕莞却被带走。

仆人们说,任老爷吩咐了,这件事前,要我和任夕莞分开。

其中会经历一些痛苦,若是让任夕莞看到,难免会伤心的。

我点点头,这也是我的想法,任夕莞是个极好的妻子,我自然怕她心疼。

三天后,任老爷让仆人将我带到了当初的后园。

就在任夕莞那口棺材的附近,又放了一个棺材。

同样是黑色捆了金丝的,只是棺材的四角是四条龙纹。

任老爷说这叫四龙吞天,能让人的气运缓缓注入地脉之中。

任府就建在地脉之上,这运气也就借给了任府,解决了任府的危机。

我点点头,可是到了棺材的边上,我彻底傻了。

那棺材里面是密密麻麻的蛇......

6

双腿被斩断我的根本没有办法逃跑,只能被放在那满是蛇的棺材中。

我用力地将爬到我身上的蛇推开,可是蛇太多了,几乎将我覆盖,只留下一个面部能喘气。

数不清的蛇不断地撕咬我的全身,蛇毒注入我的体内,带来撕心裂肺的剧痛。

我在棺材中发出痛苦的号叫,可是坐在外面任老爷置若罔闻。

他悠闲地给自己点燃一袋烟,然后一边吧嗒烟,一边给我讲这口棺材的故事。

那棺材里面的蛇不该被叫作蛇,而是地龙。

毒性不是很强,但都是神经毒素,咬上一口,就会痛苦几个小时。

仿佛有上万根被烧红了的钢针刺到了我的大脑中,我甚至开始剧烈地抽搐。

这些地龙会向我的全身注入毒素,我的痛苦和绝望,会被棺材盖封死在棺材中。

棺材上的四条龙纹就是一个风水阵法,将那些痛苦和绝望吸收。

教给任老师这风水阵法的道士说,天底下的苦难和幸运都是有数的。

一个人吃光了人家的苦,剩下的就只有甜了。

所以,我在棺材中越是痛苦,任家未来的运势就会越昌盛。

而且,地龙中还混合了几种特别的毒虫,这些毒虫的作用就是让我时刻保持清醒。

即便是痛苦到了极点,身体也不会因为自我保护而陷入休眠之中。

讲完这些,任老爷望了一眼被万蛇吞噬的我,满意地点了点头,就转身离开。

我在棺材中不断地发出呼喊,声音也从原本的浑厚变得尖锐。

那是数不尽的痛苦带来的改变,我几乎陷入了绝望之中。

等我喊了一天一夜的时候,嗓子已经发不出一丁点的声音来。

我的嘴角全是鲜血,嗓子里的声带因为用力的呐喊已经被彻底地撕裂。

可我仍旧张着嘴巴,鲜血不断地从嘴巴里流出。

我的身体抽搐的幅度也更小,全身的气力都在这一天一夜的折磨中被彻底地榨干。

整个棺材中都是数不清的热气和潮湿的水珠,那是我在抽搐中身体流出的汗液。

棺材里的毒虫和地龙被喂了一些特殊的药粉,它们疯狂地撕咬我。

直到最后它们体内的全部毒素都被释放出去,筋疲力尽而死。

而就算毒虫和地龙死亡以后,毒素的痛苦仍旧会持续几个小时。

任老爷中途来了两次,他在棺材外的孔洞向里面望了一眼,然后笑着说:

「没想到你这个残疾的废物竟然这么能撑。」

等到第三次来的时候,地龙和毒虫已经全部死亡,而毒素的作用也已经到了尾声。

任老爷将棺材打开,让一个盲仆人摸索着将里面的地龙全部清理出去。

然后,任老爷亲自拿出一个竹筒,塞到我的嘴巴里。

竹筒上裂开的刺扎在我的嘴巴上,鲜血淋漓,但任老爷全不顾这些。

接着,任老爷从一边拿出一些流食倒在了竹筒里。

我被撑开的嘴巴和喉咙被动地接受了食物,身体里也渐渐地充满了能量。

等做完了这一切,任老爷又拿来了另一个大桶。

桶里面是满满的鲜活地龙......

7

棺材中是暗无天日的生活,我并不知道我在其中生活了多少天。

偶尔看到太阳的时候,我就在棺材的内壁用指甲刻上一道。

至今为止,一共四百一十一画,我就像是人彘一样被圈养在棺材中。

只是我比人彘更加凄惨,在地龙不断地腐蚀之下,我的全身已经开始慢慢地腐烂。

当我在棺材的内壁上刻上第四百一十一画的时候,指甲也全部掉光。

每次喂食的时候,也不再需要任老爷用竹筒灌下去。

我会乖乖地吃掉所有的东西,尽可能地让自己活下去。

刚被关在这里的那段日子,我的确想过用死亡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
开始任老爷没有给我自杀的机会,就在我第二次想要咬舌自尽的时候,他拔掉了我的舌头。

后来,我对生命开始绝望,任凭地龙如何地撕咬,我都没有任何的反应。

我就像是一具已经失去了灵魂的空壳,在棺材里真真切切地躺着。

任夕莞是个死人,而是个真真切切的活死人。

可是随着日子一天一天度过,我仍旧会因为地龙的啃食而感觉到痛楚。

那近乎绝望的感觉,让我一天天生出了怨恨,我也开始重新找到了自己活下去的理由。

我要好好地活下去,甚至要比之前更加能吃,尽可能地索取一丝一毫的能量。

假使有一天,我能离开这个棺材,我会让任老爷知道什么叫作痛苦。

复仇支撑着我不断强大,甚至身体也给我一些不一样的反馈。

即便是在棺材中无法移动,我的身体也随着营养的汲取,不断地变得强壮起来。

甚至连我的舌头也莫名其妙地长了出来,显得诡异。

那些毒素在我的身体里变成了某些特殊的养分。

尽管这种强壮是畸形的,让我变成了一个不像人的怪物。

可这些都不重要了,甚至除了报仇这件事,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。

而我的心里也慢慢地生出了一种特殊的情感——对母亲的仇恨。

我的脑海里不断地闪现我在余家的一点一滴。

母亲不喜欢我,只喜欢哥哥。

原因倒也简单,她和父亲只想生下哥哥,可是却怀了双胞胎。

无奈之下,才有了我。

所以,从小到大,家里的好东西都是给哥哥,连吃饭的时候,也是哥哥先吃。

很小的时候,因为我抢了一块哥哥的鸡肉,就被母亲打得遍体鳞伤。

后来父亲死了,母亲养不活两个孩子,一度想要将我送到集市上当做菜人卖掉。

我见过那些菜人,他们被活生生地割掉肉,因为活着的人最是鲜美。

而且女人和小孩最受欢迎,男人的肉反而是带着某些酸臭的味道。

也许母亲再多爱我一点点,我就不会落得如此的下场。

我生命中唯一对我好过的,反而是已经成了鬼的任夕莞。

我在暗无天日的棺材中,倒是看清了这世道:

鬼终究是不及人可怕的。

而任夕莞的一切,也证明了这一点。

等我再看到她的时候,她已经偷偷地打开了棺材将我放出来。

只是此时的任夕莞,已经全然没了人形,变成了另一具畸形怪物......

8

我见到任夕莞的时候,她已经只剩下一口气,眉心的光芒黯然。

任夕莞说,鬼消失的时候,都是如此,会慢慢变成烟尘,再也无法转生。

这些年来,任老爷并没有放过任夕莞,而是欺骗了她。

他告诉任夕莞,我的宿命已经完成,离开了任府。这是任老爷答应任夕莞的条件。

作为放了我的报酬,任夕莞需要采取其他男人的阳气供给任老爷。

任夕莞就在那个小院子中默默地生活了五年。

她留下了一件我的衣服,每天晚上就抱着衣服睡。

这么多年的时光,任夕莞已经将我当成了她的夫君。

诚如她当初问的那样:

「莲城,你会爱我的,对吧?」

从将丝巾摘下来的那一刻,任夕莞已经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我,包括她的心。

可惜,这就是任老爷给她的陷阱,也是控制她的囚笼。

而这么多年来,任老爷越来越年轻,那是因为在任夕莞的帮助下,他起码杀掉了几十个男人。

而至于那逆天改命的秘法全都是任老爷骗任夕莞的。

她并不是五弊三缺的人,她只是任老爷给自己培养的一个鼎炉。

任夕莞的母亲也并不是什么任夫人,那是任老爷的上一任鼎炉。

三岁那年,任夕莞的母亲反抗任老爷被打得魂飞魄散。

于是,任老爷将心思放在了任夕莞的身上,以父亲的身份给自己培养一个厉鬼。

而没人知道任老爷活了多久,有多少个鼎炉,所有知道任老爷秘密的人都被杀了。

原本以为我已经离开了五年,任夕莞不愿意为虎作伥,才去反抗任老爷。

可是前几次任老爷来给我送饭的时候,带走了我的一根头发。

鬼对生人的气息无比敏感,任夕莞一眼就认出那是我的头发。

任老爷威胁任夕莞,如果不能继续当他的鼎炉,他就会杀掉我。

任夕莞又委身在任老爷身边几个月,才终于知道,我就在这后园之中。

为了反抗任老爷,任夕莞被任老爷打得几近魂飞魄散,大片大片的魂魄被撕下。

那是不亚于地龙噬心的疼痛,可她仍旧就这么忍着将任老爷封在屋子里。

当任夕莞看到已经不成人形的我,她再也顾不得自己的痛楚,抱着我失声痛哭。

我搂着任夕莞已经冷冰冰的躯体,心都在滴血。

只是留给我们的时间太少,任夕莞拉着我从任府向外逃去。

她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黯然,每走一步都满头大汗,噬心的痛让她几乎昏厥。

才跑出去没多久,任夕莞已经跪倒在地上,她狠狠地将我推出去:

「莲城,离开任家!再也不要回来了!

「不要给我报仇!我不想你为我冒险!」

我去拉任夕莞,却被一道金光弹飞,不远处出现了任老爷的身影。

此时我才知道任老爷的身份,他所谓的道士就是他自己。

任夕莞拼尽全力站起来,将我狠狠地丢出去,我向着任府外飞去。

而任夕莞对着我最后露出一个微笑后,毅然决然地转头冲向了任老爷。

我眼睁睁地看着任夕莞被任老爷用桃木剑一分为二,消弭无踪。

她最后留给我的,只有那一个微笑......

9

离开任府以后,我用手抓地,连续穿过了几条集市。

人们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,惊恐地四散躲避。

任老爷并没有追出来,任夕莞给我争取了最后的逃亡机会。

其实桃木剑一分为二后,鬼仍旧可以生存,可她为了困住任老爷,选择了自爆。

任府的内院被一大片幽蓝色的鬼火笼罩,连任老爷的皮肤都被烧焦。

过了两个街口的时候,我的面前出现了一个老和尚,他是一个游历的僧人。

见到我的时候,老和尚招了招手,面带微笑:

「孩子,过来。」

那声音中仿佛带着某些魔力,我不由自主地向着老和尚爬去。

老和尚拉着我的手,伸手点在的我眉心,我身上数不清的脓肿扑簌簌地掉落。

直到我变成了原本的模样,方才停止,双腿被斩断的骨头也生出了肉芽。

几个眨眼的工夫,我已经长出了双腿,而老和尚却面如金纸,非常虚弱。

老和尚伸手点在我的眉心,口中呢喃:

「从此以后,你就是我法华寺中的一名小和尚,从此尘缘和你无关,可好?」

老和尚的声音带着某些魔力,仿佛能蛊惑人心一般。

我的目光也开始涣散,可心底里的怨恨始终挥之不去,我的目光又在怨恨中凝实起来:

「大师,血海深仇,不是那么容易忘掉的。」

老和尚叹了一口气,却在我转身的时候,说了一句:

「你想报仇,也要有本事,现在的你,什么也做不了,不如和我回法华寺。」

我愣在原地,最后点点头。

我被老和尚带回了法华寺,老和尚按照承诺,将我交给了武僧。

只是老和尚也同我约法三章,他让我每天要同他一起念三个时辰的经。

私下里,我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老和尚,老和尚起初只是轻轻叹气。

后来,老和尚告诉我,他一眼就看出了我已经不是人了。

在棺材中的五年,那些非人遭遇加上爱人失去、亲人背叛,让我成了以怨念为生的妖。

每逢生人成妖,必然血流成河,他是个和尚,想要度我。

我告诉老和尚,我只是想要报仇的普通人,不是妖。

老和尚却拿出一面镜子,他让我看看自己的背后。

我的目光被镜子里的画面吸引,我原本光滑的脊背上已经生出了红色的毛发。

老和尚说任老爷早就知道我会变成妖,那四龙吞天就是造妖的手段。

妖都身负大气运,我一天不从任庄离开,任庄便会繁荣一天。

若是我离开了任庄,就会变成红毛大妖,任庄会血流成河,甚至不只任庄,我还会杀了至亲。

所以,老和尚从不让我下山,除非我能成为法华寺中武僧的翘楚。

也许是执念,即便学武的时间不多,我也很快达到了老和尚的要求。

等我要离开的那天,老和尚拦在了我的面前。

我执拗地望着老和尚,我问他:

「你可曾经历过我的痛苦?」

老和尚愣了一下,摇了摇头。

我继续问:

「你可曾失去过这世上唯一一个对你好的人?」

老和尚又摇摇头,不过他却仍旧劝我:

「你若是成了妖,将来是要堕入无边地狱的。」

我望着老和尚半晌,然后才缓缓开口:

「大师,我很感谢你让我成了一个健全的人。也感谢你的劝诫。

「可是,一个没了心的人,还会害怕什么无边地狱吗?

「成了妖又如何?

「即便是大师你,也总有一个会让你甘愿成了妖,也要保护的人吧!」

10

一步踏出法华寺,我蓦然愣在了原地,外面竟不是什么山野的景象。

我的冷汗直流,等我再看自己的双腿,竟然还是斩断的状态。

四周那高耸的院墙,竟然还是任家大院,只是此时在我的眼前,这里仿佛人间炼狱。

任老爷端坐在大院中,悠闲地喝着盖碗茶,原来我从未离开过这里。

那种看到希望却又希望破灭的无力感一瞬间充斥在我的脑海中。

那是从未有过的巨大绝望,有生以来,我第一次真切地觉得一切都徒劳无功。

甚至连复仇的信念都要被击碎,甚至连活下去的希望也被击穿。

我趴在地上看着任老爷,此时的我才看到,任老爷身后不远处的院墙有一处龙纹。

任府才是一个真正的四龙吞天,而那口小小的棺材不过是器皿。

只是刚刚我的绝望,就让那龙头隐隐发光,起码给任府带来了十年的气运。

任老爷一边喝着茶,一边笑着看我:

「你知道这世间最可怕的、最绝望的是什么吗?是人心!

「希望幻灭的时候,带来的绝望才是最大的。

「任府要感谢你,感谢你为任府带来的繁荣昌盛!」

任老爷看着我向他爬去,目光里全是戏谑,我则狠狠地咬在了他的腿上。

就算是用嘴,我也要一口一口地生吞了他,否则,心里永远无法安宁。

任老爷笑着一脚将我踢开,此时我却想起了一件事:

「这一切......都是假的?

「那我妻子......」

任老爷指着后院里的那口棺材:

「如果是这件事,很不凑巧,偏偏是真的。

「任夕莞已经魂飞魄散,就剩下那棺材里的尸体了。」

我痛苦地跪在题上,涕泗横流,整个人不断地抽搐,那心疼的感觉无以复加。

任老爷自豪地说他最喜欢看这样的场面了,他活了一百七十年,看过不止一次这场景。

可每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,他都会打心眼里感觉到开心。

那种他能掌控全局、玩弄天下苍生的感觉,让他觉得无比的满足,生命也有了意义。

他细细地数着每一个被他玩弄的可怜人,合计七十六人。

其中男女各一半,女的变成了厉鬼,负责给他采阳气,助他长生。

男人就被圈养在棺材里,成为气运的炉鼎,让他气运滔天。

不是没有人来除魔卫道,可是那逆天的气运让卫道士折戟沉沙。

所有修道的人都相信天意,偏偏四龙吞天加持的气运,让他得到苍天垂青。

自然也就没有任何人能击杀任老爷。

他自豪地告诉我,除非是苍天想收了他,否则没人能奈何得了他。

任老爷挥了挥手,仆人带过来一个小女孩,小女孩很俊俏。

他告诉小女孩,他是小女孩的爹,失散了这么多年,总算是找到了她。

任老爷说话的时候,像极了一个痛失女儿的沧桑老父亲。

只有我知道他的皮囊下到底藏着怎么样的一个怪物。

可是我无法开口,任老爷已经用法术封住了我的嘴巴。

接下来,我看到了让我毛骨悚然、切肤之痛的一幕。

任老爷指着任夕莞的那一口棺材,对着小女孩说道:

「去祭拜你娘吧,你是五弊三缺的命格,你回来,就克死了娘。

「去给她磕个头,她就不怪你了。」

11

小女孩去祭拜我妻子的时候,任老爷走到我的身边。

他告诉了我一个秘密,那小女孩是我和任夕莞的女儿。

鬼也能生孩子,这种孩子被称为灵童,这还是第一次诞生。

他说灵童是最好的鼎炉,也许能多用上一些年,他拍着我的脸:

「我会好好对她的,让她多服侍几个男人,好好替我吸阳气。」

我看着他目眦欲裂,拼尽了全力用头狠狠地撞向他,他却一脚踢在了我的头上。

我被他踢得头破血流,而那鲜血已经是漆黑的了。

任老爷皱了皱眉:

「你的血已经黑了,不久将死,没什么利用价值了。」

也许是极致的愤怒,让我彻底地挣脱了舒服,我猛地弹起,死死地扑在任老爷的身上。

地龙将我的身体千锤百炼,倒是让我结实了许多,双臂有着千钧力道。

任老爷被我一拳接一拳地打在了脸上,打得鲜血直流。

如此近的距离,任老爷纵然有法术,也无法施展。

纯粹的肉搏上来说,任老爷并不比一般人更强,所以,即便我没了双腿, 也压制了他。

任老爷狠狠地用拳头和我对打,甚至一只手已经将我满是脓血的腹部脓包撕开。

我疼得双眼发黑, 却只有一个念头——打死他!

任老爷将手伸进了我的烂肉处, 狠狠地撕下我一块肉。

我整个人痛得剧烈抽搐, 可我不能离开任老爷的身体,只能用双手死死地抓住他。

只要我留给任老爷一些距离, 他就能使出法术了, 到时候,我不是对手。

任老爷又伸手, 狠狠地撕开的我的皮肉, 我干脆直接用牙齿咬在他的脖子上。

我打算直接咬死任老爷, 任老爷的脖子也的确被咬破。

鲜血四溅喷到我的眼睛里, 我的目光就像是一头野兽一样, 变得疯狂。

任老爷一拳又一拳地打在我的脑袋上,打得我鲜血四溅。

即便我用尽了全力,却还是被任老爷打得脱离他的脖子。

不过我的一只手死死地抓住了任老爷的肩膀, 然后狠狠用力甩动脑袋。

任老爷的鼻子被我撞碎,大片的鲜血流出来,整个人虚弱不堪。

我和任老爷不断的撕打, 任老爷无法摆脱我, 最后只能求助:

「女儿,抓起那边的刀,捅死他!

「他是拐走你的凶手,他现在还要杀了你爸爸。」

小女孩乖巧地拿起了刀子,一步一步地向我们走来。

我嘴角泛起一丝苦笑,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,自己会死在自己亲生女儿的手里。

当然,这一切都是任老爷做的, 我自然不会怪自己的女儿。

这悲痛也化作了力量,让我抡起的拳头更有力, 将任老爷的面骨都打碎。

任老爷哀号一声, 大叫着让小女孩快一些, 整个人都歇斯底里。

然而下一刻, 任老爷的声音戛然而止,小女孩的刀子捅在了任老爷的脖子上。

鲜血喷涌而出,任老爷惊讶地看着小女孩, 最后整个人都瘫软了下去。

他的眼神到死都保持了惊恐的状态,而小女孩的眼神也变得疯狂。

她一刀又一刀地捅在了任老爷的身上, 直到我用力地拉住她, 她才停下来。

她浑身颤抖,整个人都失了神,嘴里不断呢喃着:

「我看到了,我看到了,是他杀了妈妈!是他杀了妈妈!」

我伸出手, 轻轻地抚摸着小女孩的脑袋, 让她冷静下来。

只是我刚刚伸出手, 就吐出了黑血,整个人瘫倒在地上,眼前的光, 渐渐黯淡了下去。

我用尽了全力告诉眼前的女孩:

「要......好好......活下去......」

世界陷入一片黑暗,而黑暗中,我仿佛看到了在等我的妻子......

完。